中國石油網消息(記者王芳 通訊員于博 曾錚)3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一)》【下稱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施行,其中對涉及生產安全突出問題的條款做出修改完善。中國石油對此高度重視,要求各單位尤其是生產單位要認真學習,全面開展刑法修正案(十一)中關于安全生產修改條款的宣貫工作,持之以恒抓好安全生產工作,切實防范各類風險。
刑法修正案(十一)涉及的安全生產有關條款中,修改了強令、組織他人違章冒險作業罪,增加了“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隱患而不排除,仍冒險組織作業”的行為。補充了危險作業罪,增加了關閉破壞生產安全設備和篡改、隱瞞、銷毀數據信息的犯罪,拒不整改重大事故隱患犯罪,擅自從事高危生產作業活動的犯罪。修改了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罪,增加了“保薦、安全評價、環境影響評價、環境監測等職責的中介組織的人員”為犯罪主體。
刑法修正案(十一)修改的這些有關安全生產條款,依法提高了違法成本,前移了追責關口,既健全了安全生產監管執法的法規依據,又有力推動了安全生產領域行刑銜接,對震懾和制裁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特別是重大違法行為、防范化解生產安全事故特別是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具有重要意義。
長期以來,中國石油始終把安全環保作為“天字號工程”,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一系列要求部署,質量安全環保工作緊密圍繞并服務集團公司生產經營目標和發展戰略,以保障集團公司高質量發展為根本任務,持續深化HSE體系建設,將防范化解重大風險貫穿于生產經營全過程,全面保障了集團公司生產經營安全平穩。
針對此次刑法修正案(十一)關于安全生產的重大變化和影響,中國石油質量安全環保部相關負責人表示,將持續開展安全生產宣貫工作,提高員工法律風險意識;不斷夯實質量安全環保基礎工作,筑牢高質量發展根基;扎實推進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切實增強安全風險防控能力;健全完善HSE管理體系,把安全發展、清潔發展、綠色發展貫穿于生產經營全過程,堅持從嚴管理、精準施策、久久為功,優化指標體系,堅決守住安全生產的紅線和生態環保的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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